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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欧洲杯外围赛_欧洲杯下注预测-app官网平台印发佛山市残疾人体育集训管理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2-05-23 14:13:53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残疾人体育集训管理制度政策解读.doc

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欧洲杯外围赛_欧洲杯下注预测-app官网平台印发佛山市残疾人体育集训管理制度的通知.pdf

一、制定目的

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体育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我市残疾人体育集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残疾人体育集训工作制度》(粤残联〔2017〕51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佛山市残疾人体育集训管理制度》。

二、起草背景

《广东省残疾人体育集训工作制度》(粤残联〔2017〕51号)印发实施,省内广州、东莞、珠海、肇庆等城市也相继出台了体育集训补贴办法,明确了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等相关人员集训补贴标准。由于我市体育集训制度不够健全、标准不够明确、权责不够清晰、管理不够规范等各种原因,难以吸引高端体育人才,也难以留住人才,导致我市体育人才队伍发展较慢,各级各层次体育人才缺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需求。鉴此,参照广东省和周边地市相关做法,迫切需要制定《佛山市残疾人体育集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人体育运动队管理机制和完善体育人才队伍保障体系,充分调动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培养、输送欧洲杯外围赛_欧洲杯下注预测-app官网平台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争创佳绩为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争夺荣誉。

三、文件依据

(一)上级政策文件:《广东省残疾人体育集训工作制度》(粤残联〔2017〕51号)

(二)参考周边城市奖补标准:见附表

四、主要内容

《佛山市残疾人体育集训管理制度》共5个部分,主要围绕体育集训经费、教练员管理、驻队管理员管理、残疾人运动员管理、领队职责等方面予以规范。下面就《佛山市残疾人体育集训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第一部分“残疾人体育集训经费”:明确了适用范围、集训经费预算管理、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等规定。

1.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市级残疾人体育运动队和体育集训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

2.规定预算管理:实行预算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专一性和高效性。

3.明确经费范围:用于市级残疾人运动队集训需求的支出,包括:食宿费、集训人员补贴、运动耗品费、场地费、外出训练费、交通费、医疗公杂费、保险费、器材费和其他经申请并获批的支出。

4.规定经费使用:体育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各个运动队的领队、教练员、驻队管理员和业务部室、财务负责人均应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

5.规定资产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完善资产验收、入库、出库、领用(发放)、移交、报废等手续,并定期盘点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6.明确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资金支付手续,加强对集训经费管理,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与审计。

(二)第二部分“残疾人体育教练员管理”:明确了教练员职责、教练员选用与等级评定、教练员纪律、教练员考核等规定。

1.明确适用对象:适用于在市级残疾人运动队从事训练教学任务的教练员。

2.明确教练员职责内容,共计8项。

3.明确教练员拟用人选基本条件,共计5项。

4.明确教练员选用方式和程序:根据各个运动队实际需求确定,通过个人自荐、学校推荐、公开选拔等方式,经过康复就业部考察审核、市残疾人联合会批准等程序确定。

5.规定教练员等级:兼职、专职两个等级。

6.规定教练员奖补待遇:正式选用的教练员可领取相应的集训补贴。所带运动员获得成绩的,按照《佛山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执行。

7.规定教练员纪律要求:共计11项。

8.规定教练员考核安排:共计3项。

(三)第三部分“残疾人运动队驻队管理员管理”:明确了驻队管理员职责、驻队管理员选用、驻队管理员纪律、驻队管理员考核等规定。

1.明确适用对象:适用于在市级残疾人运动队驻队开展训练、生活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2.明确驻队管理员职责内容,共计4项。

3.明确驻队管理员拟用人选基本条件,共计4项。

4.明确驻队管理员选用方式和程序:根据队伍管理实际需求确定,通过个人自荐、学校推荐、公开选拔等方式,经过康复就业部考察审核、市残疾人联合会批准等程序确定。

5.规定驻队管理员补贴待遇:正式选用的驻队管理员可领取相应的集训补贴(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

6.规定驻队管理员纪律要求:共计10项。

7.规定驻队管理员考核安排:共计3项。

(四)第四部分“残疾人运动员管理”:明确了运动员选拔、注册、退队与变更注册,运动员待遇,运动员守则,运动员违纪处分等规定。

1.明确运动员定义:在佛山市残疾人运动队试训、集训和代表佛山市参加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的残疾人运动员和领跑(骑)员。

2.明确运动员管理责任单位:由各运动队负责,市残联康复就业部负责业务指导。

3.明确运动员选拔方式和程序:选拔方式分个人自荐、地方选送、全市性选拔等。选拔入队的程序为:运动队提出入队人选——未办理注册的办理注册手续——市残联康复就业部批准。

4.明确运动员注册安排:选拔入队的运动员,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授权佛山市残疾人体育协会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参照《广东省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执行。

5.明确运动员退队流程:分主动退队和客观原因退队两种情形。

6.明确运动员变更注册流程:运动员变更注册到外市残疾人体育协会的,须个人以书面形式向运动队提出申请,经教练员、领队签字后,报康复就业部、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变更注册地后,运动员不得参加佛山市市级各项比赛。具体参照《广东省残疾人运动员代表资格变更管理规定》执行。

7.明确运动员集训期间费用承担单位:集训期间的食宿、交通、集训服装、训练器材和日常文化活动等费用由市残疾人联合会承担。

8.明确运动员伤病医疗待遇:分为意外损伤、普通门诊、一般住院等三种情形。

9.明确运动员奖补待遇:根据《佛山市残疾人体育集训经费实施细则》领取集训补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名次的,按照《佛山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10.规定运动员纪律守则:共计11项。

11.明确运动员违纪处分方式:运动员违纪的,视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警告、留队察看和开除三种处分。违纪处分在运动队内公示5个集训日后执行。

(五)第五部分“残疾人运动队领队职责”:明确了领队的职责内容共计9项。